| |
|
木 材 运 输 证
|
审批机关:市林业局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审批所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木材运输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林木采伐许可证、乡镇政府出具的房前屋后林木自产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2、植物检疫证;
3、旗县区林业局签署的介绍信;
4、缴纳育林基金证明;
5、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审批方式、时限: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所在地旗县区林业局提出申请;
2、受理木材运输证申请的旗县区林业局审核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介绍信并加盖木材运输专用章;
3、持上述所有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对于符合条件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发给木材运输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林业保护建设费:5元/立方米
内蒙林业厅、物价厅、财政厅内财综字(94)379号
证件费:1.5元/证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92)价费字196号文件
育林基金:采伐国有林生产的木材25元/立方米;采伐乡村集体或个体林木22元/立方米
财政部、林业部(87)财农字252号
赤价费字(1997)1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