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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承诺

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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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
林木采伐
征占用林地
种子生产许可证
种子经营许可证
林木种子(苗)质量检验证书
木材运输证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狩猎证
森林植物检疫证
猎物猎产品运输
车辆人员防火通行证
野外用火许可证

收费项目一览表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审批、备案机关:市林业局
  审批、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
  审批程序、时限:
  1、向所在旗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并由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资源评估;
  2、所在地旗县区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或证明,向上级林业行政部门上报或核发许可证。
  3、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接到申请一个月内做出评估审核,并填写《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审核表》,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