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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承诺

行政审批事项
    及办事程序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
林木采伐
征占用林地
种子生产许可证
种子经营许可证
林木种子(苗)质量检验证书
木材运输证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狩猎证
森林植物检疫证
猎物猎产品运输
车辆人员防火通行证
野外用火许可证

收费项目一览表


 

猎物猎产品运输

  
  审核机关:市林业局
  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审核所需材料:
  1、狩猎证
  2、特许猎捕证
  3、驯养繁殖许可证
  4、介绍信
  审核程序:
  1、申请者向所在地旗县区林业局提出申请;
  2、经旗县区林业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市林业局;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市林业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上报自治区林业厅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是否收费及标准:收费,5.0元/证
  收费依据: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