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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实行征占用林地专家评审制度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各类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项目,将由赤峰市征占用林地评审专家出具评审意见,评审通过后,再予以审核审批,这标志着我市首次实行征占用林地专家评审制度。
  征占用林地专家评审制度是以专家审查会的形式进行审核通过,由市林业局负责组织,从专家库中抽取7-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查。专家评审内容主要有建设项目选择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的要求、征占用林地面积是否合理、对项目区周边森林资源保护措施是否得当、森林植被恢复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项补偿措施是否落实等。
  实行征占用林地专家评审制度,将有效遏制违法使用林地现象,使林地保护政策得到真正落实,进一步促进全市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控制林地逆转,切实保护好生态建设成果。

 供稿:赤峰市林业林政科 编辑:张建忠 打印本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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