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将全面展开

  

作者:王海涛 日期:20050823

    本报讯 记者王海涛报道 辽宁省林业厅日前透露,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即将在全省全面展开。

    辽宁省是以集体林为主的省份,全省集体林地面积占全省林地的88%。这次改革范围包括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商品林、一般和重点公益林。县级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特殊保护地区的公益林和权属有争议且暂时难以解决的林木、林地暂不列入改革范围。

    改革将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前提下,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体制;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逐步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今年上半年,辽宁在本溪市所辖两县一区的17个村启动了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受到广大林农欢迎,赞同率和参与率很高。辽宁省林业厅厅长王文权说,这次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将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稳定自留山、完善责任山、放活经营、落实处置权和收益权等方面的各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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