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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是在1998年三江特大洪涝灾害后,国家启动的重点生态工程,当时只是针对长江、黄河上游地区,主要解决水土流失问题,随着工程试点面的扩大,京津风沙源区也列入了退耕还林范围。
2001-2005年,我市承担退耕还林建设任务571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任务291万亩,宜林荒山(沙)荒地造林任务243万亩,封山育林(以封代造)37万亩。涉及全市12个旗县区244个苏木乡镇,24个国有林场,受益户达38万户,受益人口约120万人。造林树种主要为落叶松、樟子松、油松、杨树、山杏、沙棘、柠条。在工程范围内已实行全部禁牧,并按时足额地完成退耕还林钱粮政策兑现工作。
  2005年,我市退耕还林任务140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7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33万亩,封山育林(以封代造)37万亩。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不含粮食补助折款),落实在全市11个旗县区196个苏木乡镇、944个嘎查村、125941户。
截止2005年7月 18日统计,全市累计完成退耕还林总面积达549.1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274.38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面积完成237.72万亩,封山育林(以封代造)完成37万亩。余下的21.9万亩退耕还林建设任务将在今年秋季造林中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