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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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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概况

  赤峰市总土地面积为9万平方公里。森林面积为3533.2万亩,林木总蓄积量为484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7.8%;草原面积8500余万亩。赤峰市现有森林和草原面积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个盟市中分别排第二位和第三位,是继呼伦贝尔市之后第二防火大市,近五年来森林草原火灾次数以平均20%的速度递增,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以平均5%的速度增加,火灾发生区域由原来的重点林牧区扩展到全市所有的林牧农区。为了加强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市和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都建立健全了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并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各乡镇苏木、林场、农牧场及其它企事业单位都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种防火制度,层层落实防火责任,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防火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野外火源管理措施,与此同时做好扑救各类火灾准备,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扑火预备方案,组建专业、半专业和业余扑火队伍,不断加强防扑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努力提高防扑火能力和水平。
到目前为止,全市已连续十五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