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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项 斗 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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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及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森林公安局坚持打防控并举,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打击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专项斗争,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纷纷落网,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严打氛围,有效的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群众,在社会上形成了群众自觉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1、“保卫绿色”专项行动
继2004年10月,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封育禁牧严厉打击毁林行为的集中行动后,为巩固成果,彻底杜绝在有林地、新建工程项目区、封育区特别是公益林区内随意放牧和毁坏林木的现象发生,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在2005年3月10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加强封育禁牧,严厉打击违规放牧等毁林行为的集中行动,代号为“保卫绿色”行动。此次行动以森林公安为主,林政及各林草监管大队等其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查处了一批对生态建设破坏严重的案件。民警们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失时机的向当事人和周边群众宣传有关禁牧政策法规,使之入耳入心,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对封育禁牧工作的认识。有效地打击和遏制了在有林地、工程项目区和林业自然保护区内违规放牧等毁林行为。
为明确责任,按照2005年林业重点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林地禁牧工作纳入林业重点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制定了《2005年度林地禁牧考核办法》,拟对全市实施禁牧的组织机构的设立和运行情况、管护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以及管护效果三方面进行考核。
2、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打出声威,取得实效,赤峰市林业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检察院、监察局联合转发了此文件,并针对本市实际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爱国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旗县区召开了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参加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确定了行动重点,并通过电视和报纸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线索,做到了案件来源畅通,发现案情及时,查处案件得力。在行动中,各级领导亲临一线,民警们对案件多发地区采取清山巡逻、蹲坑守侯、设卡堵截、林政清查等方式,加班加点,重拳出击,抓现行、破积案,从重从严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人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190起,其中行政案件1169起,刑事案件21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1290人,行政罚款107.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3.11万元。
在指导全市开展专项斗争的同时,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对自治区督办的红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巴林左旗白音诺尔铅锌矿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
3、加强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近年来,由于我市实施封育禁牧,林草植被生长旺盛,可燃物较以前明显增多,特别是今春气候干旱、持续大风,又伴有高温天气,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各旗县区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森林火警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构成了严重威胁。针对这一情况,赤峰市森林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根据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三情四网”的作用,对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封山禁牧区、重点工程项目区等重点防火区域反复进行武装清山,重点地块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全力排除一切火险隐患,并做好扑火的应急准备工作。同时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破案攻坚战,发生森林火灾时,森林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全力侦破案件。春季防火期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森林火灾火警案件132起。并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增强人们的防火意识,形成良好护林防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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