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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

队伍建设
专项斗争
○ 工作职能及制度建设
  森林公安机关查办森林案件承诺制度
  错案追究制度
  领导班子工作职能及制度
  政工工作职能及制度
  刑侦治安工作职能及制度
  法制督察工作职能及制度
  装备后勤工作职能及制度
  林区派出所工作职能及制度
○ 办案指南
举报途径




政工工作职能及制度

  1、负责拟定本级森林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警力配备、干部管理、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及民警待遇方面的制度、规定及办法等项工作。
  2、协助领导作好民警的选调、考核和警籍、警衔管理工作。做好民警的培训、考试、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填写上报警衔表格和材料。
  3、了解并掌握民警思想工作状况。及时发现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局领导汇报。受领导委托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4、制定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学习和会议记录。
  5、建立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及记录工作。
  6、及时、准确填写上报政工报表。及时上报下达文字材料。
  7、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民警向新闻媒体投稿。
  8、做好收发文登记,好人好事、拒礼拒贿登记及档案管理工作。
  9、做好党团工作,每年新加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青团的民警要占非党、团民警总数的10%以上。
  10、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