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对外合作项目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负责对外合作项目的全面管理及实施;
三、编制对外合作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负责对外合作项目各旗县区的年度施工设计说明书的审批;
五、建立和管理对外合作项目财务,落实配套资金,组织资金报帐和拨付,检查资金管理及使用,监督检查向受益人付款;
六、负责对外合作项目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调运、分配;
七、组织对外合作项目培训和技术推广,指导旗区造林,进行质量监测和造林检查验收;
八、配合国内外咨询专家工作;
九、负责提交对外项目技术、财务等有关报告。
科室负责人:刘跃军
联系电话:834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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