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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市关于森林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
二、负责造林营林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对林地、林权、森林采伐限额、森林采伐更新、木材运输、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的保护、管理及利用。
五、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与森林植物和濒危物种的保护管理工作。
七、研究拟定有关林业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负责和承办林业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行政复议等工作。
八、负责林业方针政策咨询和信访工作。
科室负责人:宋秀君
联系电话:8336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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